看見這篇新聞,令人驚訝。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60429/12/1nen0.html

 

想不到良心與金錢之間,人們的取拾會是這樣。

一個辛苦的故事,就在一瞬之間摧毁,住了幾十年的地方,人家一聲令下,就要二十日內清走。

不過,香港就是這樣的地方,有錢賺的時候,人們什麼也可以忘記。功德心,良知,環保……..太多例子了。

地產商要收地收樓,對於一個小市民來說,只是螳臂擋車,人家的人力資源,遠勝一個小市民…..勢在必行,無謂抵抗了。死心吧

蕉林很快就會高摟大廈,擋著大家的視線………. 

這樣的新聞只會上一天的頭條,明天人們都會忘記。各有各的生活,各有各的忙碌…….

再見……….阿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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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但是否本身居民就是非合法居住的?
    不合法的話就難以希望別人同情
    不過,我贊同人窮命賤乃世界真理....

    hong0119 — 2006年05月01日 9:04 下午

  2. 我覺得應該找傳媒或立法會議員申訴,平常沒有什麼貢獻的議員們,是時候為市民出一點力。

    cskiller — 2006年05月01日 9:25 下午

  3. 現在是有錢人的天下
    一個為連任的行政長官,處處為有錢人著想,就算今日係勞動節,
    都不顧貧苦大眾一眼,工人保障只得個侈望。

    DTS-ES — 2006年05月01日 9:36 下午

  4. 是否合法已經不重要,三十一年是一個不少的數目.........

    xelein — 2006年05月01日 9:47 下午

  5. 首先,不論村民是否合法,地產商找人將別人的資產破壞,是完全不能接受的。試問普通的市民,又有怎麼方法去阻檔鏟泥車?

    其次,其實是有相關法律「逆權侵佔」,說明如果一塊私人地皮被人佔用,而原有者在十二年內不對佔用者作任何行動,原有者會即時失去擁有權。我覺得這條法律是合理的,以免有人大量佔有而浪費地皮。之前恒基地產有類似個案,在法庭上敗訟。

    其實當初如果新世界有對自己的地皮有好好管理,如果它對曾婆婆說每年一蚊租金,那麼曾婆婆既可種樹,新世界亦可在有需要時收回地皮。現時新世界是既不想找人去管理東一塊、西一塊的地,但又想避開「逆權侵佔」法例,這種心態絕不可取,亦不能容忍。

    話說回來,單是管理這些地皮,也能創造一些就業職位啦

    思考 — 2006年05月01日 10:59 下午

  6. 剛才想了想,村民要阻檔鏟泥車來破壞,那麼情況就像當年六四大學生們以身阻檔坦克車一樣... >"<

    思考 — 2006年05月01日 11:03 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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